甘肃省华池县是国家级的贫困县,当地农民大多收入不高、家底不厚,日子过得有点紧巴。这几年华池地下发现了石油,华池百姓的生活也开始有了转机。特别是国家拨款征地、建设油田,更让农民们有了转变生产方式、重新开创生活的可能。用这笔钱干点小买卖,不也挺好吗?可这笔却迟迟不能足额发放。
华池县元城镇高沟门村的苏种元这几年一直在找镇里要他的征地款。
老苏是村里承包地最多的农户,平地和山地合起来有一百多亩,全家都在土地里讨生活。2008年,油田发展征用了苏种元家三十多亩地。
当时通知征地的价格是塬地(也就是平地)每亩一万七千多元,山地每亩一万两千多元。算下来他家被征17亩塬地和16亩山地,合起来33亩地估算能拿四十八万元左右的补偿款,可到了去乡镇签字领钱的时候,却被告知:这四十八万被扣下了40%。
记者在附近几个村调查,发现周围被征地的村民也有相同遭遇。
记者了解到,仅在元城镇高沟门村,2008年被征地的农户就涉及到4个村民小组,老苏所在的村民小组13户里就有10户人家的土地被征,共计200多亩,这200多亩土地的补偿款被扣留40%,就接近一百万,绝不是个小数目。当时很多人拒绝领款,不签字。经过一年多时间的交涉,2010年当地政府又多发了15%,最终补偿款发放了75%,但仍然扣留了25%。
村民们给记者看了一份元城镇其他三个村部分被征地村民,要求百分百发放土地款的请求名单。村民们想问清楚:本应足额到手的补偿款凭什么被克扣了这么多?
镇上领导说有文件规定土地补偿款可以扣留,作为乡村集体发展基金。记者的确也找到了相关规定:甘肃省政府2006年印发的《甘肃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调整土地的,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个人的生活安置、支付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其余土地补偿费留作集体发展基金。从文件可以知道,扣留集体发展基金有两个条件:一个是三分之二以上农民代表同意,另一个是不能超过全部土地补偿费的20%。元城镇村民的土地补偿款最终被扣25%,显然是超过了所规定的20%上限。
而更让村民们想不通的是,既然扣留的集体发展基金是为了大家伙儿的利益,为什么留这笔钱的时候就不能提前跟村民打个招呼商量一下呢?
需要农民同意才能扣留的集体发展基金,却根本就没有经过村民讨论就被强行扣除,而这所谓的集体发展基金又该如何使用呢?
华池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说,集体留出的这部分主要用于村集体的公益事业,比如建学校、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建等。
这钱真的是用在了村集体的公益事业上了吗?村民们告诉记者,这笔钱已经扣留了六七年时间,期间村里没有修过路也没有建过学校。村委会也从来没有开会讨论过怎么使用。
既然大家都没见到这笔钱花在村里的公益事业上,那这钱现在到底在哪儿呢?老苏一趟一趟往镇上跑。
镇长说,钱都在村里的账上放着呢。老苏决定再去找村长问这笔钱的下落,而村长说没有。
被扣的钱到底在哪?就这么个简单问题,村民们从村里问到乡里,再从乡里问到县里,7年时间都没搞清楚。
征地“补偿”费是用来补偿农民失地损失的,谁也不能把这钱当成唐僧肉,见面就想吃一口。可在这起事件中农民的钱被扣了不说,甚至不知道钱是被谁扣的。那这钱是被挪用、被侵占,还是被贪污盗窃了?现在好像说不清。可不管是什么,这都属于违法违纪,决策人和参与者都应该受到严肃追究。其实这种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但是因为重视不够,以往处理起来常常走了过场,这也是导致这类问题层出不穷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