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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 2015年7月27日视频 治“老赖”用“杀手锏”

焦点访谈: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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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有些人,就是耍赖不还钱,他们被叫做“老赖”。为了惩治老赖,法院和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措施,比如,老赖不能有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坐软卧、不能办信用卡,而且,老赖还会被列入黑名单。经过几年的整治,欠钱的少了,还钱的多了,效果挺明显。但有些老赖还真就是赖到家了,就是赖着钱不还。碰到这种老赖怎么办?真拿他们没有办法吗?其实,法律还有杀手锏。

  前不久,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五大村的46名工人终于拿到了他们追讨了两年半的工资。两年半前的工资为什么现在才拿到呢?原来,梁台初等46名工人于2012年10月开始在海尾镇五大村的一个菊花种植基地打工,当初,老板说得挺好,每天固定工资70元,另加计件工资,每月结清。在那段日子里,工人们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晚上戴着头灯干活,平时回不了家就住在地边临时搭的棚子里,就这么起早贪黑地干了三个多月,却始终不见有钱的影子。工人们去找老板,结果却是:“他一直都是说凑钱凑钱,结果都没有凑到钱,没办法,到后来我们去找政府。”

  镇政府了解到,这些工人所在的菊花种植基地由两个老板合伙开办,合作期间,这两人因为利益分配产生分歧,谁也不愿意拿出钱来给工人发工资。工人们少的被拖欠了几千块,多的甚至被拖欠了两、三万元。当时马上就过年了,工人们都等着拿钱回家,不满情绪很大。海尾镇政府工作人员一方面劝工人们冷静对待此事,另一方面把两个老板叫来进行调解,但两人互相扯皮,谁都不肯先拿出钱。

  镇政府从年前调解到年后,一个半月过去,一直没有结果,于是建议工人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2013年4月15日,工人们正式将此事起诉到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首先进行了调解:被告金万杰、吉标欠原告46名工人工资共计208349元,其中被告金万杰自愿支付46名原告工资的73%,共计152095元,被告吉标自愿支付46名原告工资的27%,共计56254元,两人都承诺2013年10月15日前付清。然而,调解书生效后,金万杰、吉标两人并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工资款的义务。

  被告吉标以没钱为由继续拖欠工人工资,而另一名被告金万杰则早已委托了代理人处理,本人消失得无影无踪。金万杰的代理人和法院都联系不到金万杰本人,他留下的两个电话号码,一个停机,另一个关机。无奈之下,2013年年底,工人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被执行人吉标同意分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款,而对于失踪的金万杰,昌江县法院只能着手调查他的财产:“我们查找银行存款,只有17000元,但是在查找银行帐户信息的过程中,发现它的账户上有大量资金在流动。”

  在银行的流水单上法院的执行人员发现,金万杰之前在账户上有大额的存款,在工人追讨工资后,账户里的钱就莫名其妙地转走了大部分。这样的信息可以确定被执行人金万杰有支付工人工资的能力。由于被执行人金万杰户籍不在昌江县,昌江县法院无法查询到他的房产、工商登记等信息,此案的强制执行遇到了坎儿。

  被执行人拒不还钱,又在该交代财产的时候跑了,清查财产有困难,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执行工作就可能因此而搁置。这样的事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并不少见。就拿昌江县来说,这里是热带水果花卉种植基地,每年都有很多老板到这里搞种植,因为欠收等原因最终不支付工人工资、人去楼空的事情时有发生。那么这次法院会拿出什么办法呢?

  为了讨回工人们的血汗钱,昌江黎族自治县法院决定启动一个杀手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熊大胜说:“就是启动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判决,追究刑事责任程序。实际上是被执行人逼着老百姓走上法庭,逼着法院起动了拒执罪这样一个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此案中,被执行人金万杰有钱不还,拒不执行法院的裁定,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昌江县法院在准备追究被执行人金万杰的刑事责任之前,法院的工作人员曾接到金万杰弟弟打来的电话,金万杰因为想乘飞机去某地而买不了机票,知道自己上了失信黑名单,所以让他的弟弟来找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员向他表明了法院的态度。

  在等待金万杰回应无果后,昌江县法院将金万杰涉嫌犯罪的材料移送到昌江县公安局进行刑事侦查。2014年10月27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同时对犯罪嫌疑人金万杰进行网上追逃。

  2015年4月2日,犯罪嫌疑人金万杰在青岛某酒店用身份证开房时,被青岛警方抓获。10天后,金万杰被昌江县警方押解回昌江。4月14日,昌江县法院的工作人员找金万杰谈了话。

  谈话中,法院的工作人员告知金万杰他的案件已由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可能会坐牢,他提出了想打个电话的请求。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任向华告诉记者:“我就问他打电话干什么,他说打电话叫女朋友筹钱。就拿我手机给他打,他第一句话就说,我人已经关在这里了,快点想办法筹钱,待在这里很难受。”

  在和金万杰谈话后,法院工作人员再次与金万杰家属通话催促筹款还钱。很快,金万杰家属一次性把剩下的余额14万余元,全部打入到了法院的帐户中。

  今年5月初,昌江县法院将全部执行到位的14余万工资款打进工人们的账户。在法律的威慑下,金万杰最终履行了全部义务。

  鉴于金万杰被刑事拘留后积极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且患有严重疾病,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已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这次拖欠工人的工资能追讨回来,主要得益于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条法律虽然早在1979年就已写入刑法,但在昌江县法院,还是第一次使用,而且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

  不只是在昌江县,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条威慑力很强的法律多年来在全国范围内都较少使用,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很多案件即使执行不下去也不去选择使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呢?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表示:“追究的少的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有一点是制度方面的原因,现在的制度设计有一些缺陷,一是程序复杂,要涉及到法院移送或者当事人报案,公安机关要侦查,检察机关要审查起诉,再法院来判刑,时间周期也非常长。”

  之前,不仅因为程序复杂,涉及部门较多,让很多执行案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望而却步,同时也因为界定不够清晰,公检法三个单位常常在被执行人是否构成该项罪名这点上产生分歧,最终不了了之。针对这些缺陷,今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两个司法解释,其中前者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诉程序、适用条件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在此次司法解释出台前,全国每年大概有600起执行案件使用拒执罪,这在每年数百万的执行案件总量中占比很小。而这次司法解释的出台,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更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能性,同时也是对老赖惩治升级的一记重拳。

  老赖的存在,往小了说,伤害的是债主,往大了说,伤害的是整个国家的经济运行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据最高法公布的数据,到去年底,上了失信人黑名单的就有74万人之多。这么多人敢于赖,是因为觉得别人拿他没办法。而通过细化和完善,让法律更具可操作性,对这些老赖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让法律发挥更大威力,建立起长效机制,让违法犯罪的人都罪有应得,才能让社会更加诚信,更加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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