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9 12:10热点新闻
金融高水平开放如何落地、有效金融监管体系怎样构建、高质量上市公司如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11月28日在2020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就上述问题一一作出了权威解答。
刘桂平:允许外资深度参与国内资管市场
可通过金融开放,加强国内金融体系、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制度规则与国际的对接,允许外资深度参与国内资管市场,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供更为多样化的渠道。同时,可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和专业投资者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提高养老金投资管理水平,扩大居民养老资产选择范围,分散投资风险,解决人口老龄化进程中的养老金不足问题。
以金融开放为契机,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机构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可更好发挥金融的定价功能、风险分散功能和服务功能,利用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各类资金有效参与国内大循环。
推进金融市场开放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实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等国家发展战略为突破口,顺应国际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的需求,按照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使用人民币投资境内债券和股票,优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提升资本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率。
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快外汇市场建设和对外开放。深化货币合作,营造以人民币自由使用为基础的新型互利合作关系。完善人民币国际化基础设施和人民币清算行安排,提高人民币清算效率。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促进人民币在岸、离岸市场形成良性循环。
完善与全面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协同推进金融业开放、人民币可自由使用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建设更宽领域的金融安全网,夯实风险防控的体制机制基础。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加强行为监管,防范跨境资本流动系统性风险。加强跨境监管和处置合作,防范跨境监管套利和风险传递。广泛应用高新技术提升监管效率和风险防控的有效性。
曹宇:要处理好加强监管与支持创新的关系
曹宇表示,银保监会严格开展监管执法。2017年以来,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0865家次、责任人员13823人次,罚没金额合计87.37亿元,超过前十年总和;取消任职资格767人,禁止从业766人,监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深入人心。
要处理好加强监管与支持创新的关系。始终将是否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是否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是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三个有利于”原则,作为衡量金融创新合理性的基本标准,坚决打击偏离实体经济需求、危害金融稳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伪创新”“乱创新”行为。
随着综合经营的不断探索,跨行业、跨市场的交叉性金融风险日益突出,“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叠”交织存在。在机构监管基础上,要更加注重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有机结合,织密监管矩阵,拓宽监管视野,延伸监管链条,穿透识别风险本质,做到机构、业务和风险监管全覆盖。
要更加注重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的协调效率,形成跨市场、跨行业风险防线;更加注重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优化组合,形成政策措施合力;更加注重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金融风险防控的全国“一盘棋”。
阎庆民: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
阎庆民透露,近期,证监会将启动为期2年的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公司对照监管要求,全面自查、严格整改,实现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要增强监管适应性,优化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环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企业自身承担主体责任。同时,资本市场监管也要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增强适应性,不断健全股票发行、并购重组、退市等基础制度,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的环境,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健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切实把好“入口关”。注册制是比核准制更加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制度。但目前注册制改革只是有了好的开端,有些制度还需要不断磨合和优化。在接下来全面实施注册制过程中,应当牢牢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断提高注册制的适应性。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在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的同时,促进信息披露更加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要进一步推动信息披露电子化、线上化,既便利投资者阅读,又降低企业披露成本。
健全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更好发挥主渠道作用。“双循环”格局下进一步提高我国并购制度的适应性,要以实施并购重组注册制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丰富市场工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强化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提高经营效率。
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实现“退得下”“退得稳”。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才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进不出”将扭曲市场估值体系,导致逆向选择、劣币驱逐良币。提高我国退市机制的适应性,也要通过重组一批、重整一批、退市一批,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同时,对于严重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增强退市刚性,决不允许“久拖不退”。落实新《证券法》,推动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制度尽快通过典型个案落地,实现市场出清与保护投资者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