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公安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买卖 使用警旗

2020-12-01 12:13热点新闻

央视网消息:公安部昨天(11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人民警察警旗管理规定(试行)》,规范和加强警旗管理。

?

根据《人民警察警旗管理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政治工作部门是警旗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警旗授予、请领、核发和宣传教育等事项,警务装备保障部门负责警旗制作、发放、回收处理等,警务督察部门负责监督警旗使用、保管等事项。《管理规定》要求,使用警旗必须报经受旗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制造、买卖、持有、使用警旗。对非法制造、买卖、持有、使用警旗的,或者在公共场合故意以损坏、涂画、玷污、践踏、焚烧等方式侮辱警旗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使用警旗的单位将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今日关注》 20201130 伊朗报复性提升核能力 特朗普
《新闻联播》 20201130 21:00
《新闻联播》 20201130 19:00
《今日说法》 20201130 救援正在进行
[朝闻天下]英国 关注英欧未来关系谈判 拉布:渔业是英
[朝闻天下]阿富汗 阿富汗两起汽车炸弹袭击致33人死亡
[朝闻天下]卡塔尔 卡塔尔世界杯组委会 卡塔尔将打造一
[朝闻天下]卡塔尔 超前体验 球员教练点赞世界杯球场央
[朝闻天下]卡塔尔 中超防疫模式为亚冠联赛保驾护航央
[朝闻天下]土耳其 疫情下集装箱一柜难求 外贸企业受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