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3 12:16热点新闻
从12月1日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正式实施,将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当受害人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时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实施办法指出,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公职人员实施家庭暴力的,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总台央视记者 谭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