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1 12:18热点新闻
央视网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公安部今天(12月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负责人对《意见》做进一步解读。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此次《意见》对涉案的禁捕区域、禁捕时间、禁用方法、禁用工具、渔获物品种、价值以及对水生生物资源的危害程度等专门性问题的认定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效解决了各地办案标准不统一、事实认定难等问题。具体共分三部分,包含15条内容。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 李京生:列举了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5类情形,明确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定罪量刑起点和情节严重情形,为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准确把握定罪量刑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
在关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方面,《意见》对涉案渔获物价值认定作出了规定,明确对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渔获物,优先以销赃数额认定。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 李京生:无销赃数额、销赃数额难以查证或者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明显偏低的,根据市场价值核算;仍无法认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或者价格认证机构认证。
与此同时,《意见》明确要求四部门要健全执法合作机制,确保案件顺利移送、侦查、起诉、审判,推动形成长效长治机制。
据了解,今年7月以来,公安部连续部署开展“长江禁渔2020”、“百日攻坚”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共侦破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4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900余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 李京生:目前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55起重大案件已全部告破。总体上看,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打击震慑效果明显,破获案件数、犯罪团伙数逐月大幅下降,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多发态势得到了明显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