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则上,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境外新输入病例将自行支付医疗费用。
2020-03-24 17:10热点新闻
原标题:北京: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境外新引进病例原则上支付医疗费用
《新京报》今天下午(3月14日)在北京举行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第50次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介绍了关于海归治疗费用的相关政策。
陈蓓说,目前,在新诊断肺炎的诊断和治疗中,正在治疗海外归国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中被确诊为新诊断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报销后实行财政补贴,个人无需承担相关费用。
对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回国过程中确认为输入性新发冠状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原则上由患者自行承担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对认定的困难人员发生的费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北京新闻记者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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