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六个稳定”中的第一个恢复经济发展
2020-03-24 18:20热点新闻
原标题:评恢复经济发展的“六个稳定”
资料来源:科学技术日报
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应对新一轮肺炎疫情影响加强就业稳定措施的实施意见》。六个指导意见和22项具体措施明确了当前稳定就业、帮助经济恢复有效运行的思路和行动方向。
作为“六稳”之首,稳定就业是疫情期间高效恢复工作和劳动力的重要前提,也是中国经济社会稳定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非常时期,我们应该密切关注需求,同时采取更多措施。我们应该把稳定就业作为我们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不应该放松努力,一直向前迈进。
已经重返工作岗位并正在重返工作岗位的企业渴望员工重返工作岗位。人是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的第一要素。目前,如果岗位人员不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将成为正常恢复工作和生产的最大障碍。因此,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应尽一切可能实现员工的返岗和岗位操作的恢复,确保返岗和防疫工作不被延误。实行劳务输出“一站式、点对点、门到门”组织,继续采用统一的运输方式,安全、按时送农民工上班同时,企业应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位员工及家属的健康状况和出行信息,进行全面的风险调查,并在工作中始终贯彻防疫控制。
以农民就业为重点,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农村劳动力充分稳定就业是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疫情期间,农民的稳定就业需要农民的主动。此外,全国各级职能部门要主动了解农民的生产需求和就业意愿。通过帮助返乡、寻找新岗位、动员参与农村产业革命、组织投资重大项目和企业生产、提供公益性岗位、扶持创业等方式,促进农民工整体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尽最大努力保障农村人口的就业安全和可持续收入。同时,要积极联系企业,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和信息收集,把握企业需求,做好岗位和人员的高效对接。
为了确保稳定的就业,我们必须首先确保企业的稳定。在防控疫情的前提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指导,落实和加强稳定企业就业的优先政策。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做好工作,千方百计解决企业面临的用工荒、资金不足、原材料短缺等问题,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我们不仅要打赢全面的防疫战争和抗日战争,还要应对复工复产、复工防疫、防疫复工的大考验。要取消限制恢复生产和工作的不合理审批,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加快实施分阶段、有针对性的税费减免政策,完善稳定岗位和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退保标准,增强投资和产业促进就业能力,优先投资就业促进能力强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