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病人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这是一种损害国境卫生检疫的行为。
2020-03-25 11:32热点新闻
原标题:疑似患者未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是一种损害边境健康和检疫的行为
《新京报》(记者王军)近日来,出现了一些移民人员隐瞒病情并被立案的情况。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处国境卫生检疫违法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依法惩处危害国境卫生检疫的犯罪行为,并明确了具体情节。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海关准确理解和严格适用刑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妨碍国境卫生检疫案件中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
什么情况会损害边境卫生和检疫?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 <
< p> 1染疫人、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检验、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调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体检、现场临床检查、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
< p> 2染疫人或者疑似染疫人隐瞒疫情,不如实填写健康申报卡,或者伪造、变造检疫单证等。伪造阴谋
< p>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需要审批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导致检疫传染病传播,未经审批仍逃避检疫,并携带出境的。
< p> 4进出境运输工具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运输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拒绝接受卫生处理的。
< p> 5来自检疫传染病流行国家和地区的出入境车辆上非意外伤害死亡和死因不明的人员,车辆负责人故意隐瞒的
< p> 6其他拒绝执行海关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检疫措施的
《意见》指出,上述行为造成鼠疫、霍乱、黄热病、新发肺炎和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单位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造成鼠疫、霍乱、黄热病、流行性肺炎和国务院确定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
《新京报》记者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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