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等法院两任院长受惩——孙案的深刻教训
2020-03-27 19:01热点新闻
云南省高级法院,其两位院长都受到了处罚:我们应该深刻理解孙小果一案造成的巨大危害,并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消息,3月25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警示教育大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省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孙一案,以此为鉴,以此推动整改。
侯建军指出,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访问期间学习孙小果一案、以案促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委、云南省委关于做好孙小果一案警示教育、以案促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省级法院应深刻认识孙小果案造成的巨大危害,深刻认识以案促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关注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中吸取深刻教训。通过推进案例改革和借鉴其他案例,省级法院要切实推进党的执政机构的全面严格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警示教育深入开展,确保案例改革能够带动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侯建军强调,要加强教育,构筑强大的思想防线,抵御腐败和变革。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良心教育和警示教育,他带领广大干警收紧了“总开关”,占领了职业制高点,保持了敬畏和敬畏,保持了底线。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原则,完善司法责任制和司法权运行控制机制,切实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司法腐败零容忍,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据报道,警告教育会议将通过视频举行,覆盖全省三级法院。
< p >《政治事务》注意到云南省高级法院的两位院长因孙·小果一案而受到处罚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1997年强奸、强迫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罪公开判处孙小果再审。法院裁定,在2007年9月作出的一审判决和1999年3月作出的二审判决中,孙小果的定罪和判刑确实是错误的,并依法予以撤销。1998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维持了孙的死刑判决,并将其与出狱后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判处的25年有期徒刑合并。决定处死孙,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
此外,孙、的生母李、继父罗、原云南省司法厅巡视员等19名公职人员和重要同伙被判刑。他们的母亲被判20年监禁,而他们的继父被判19年监禁
1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赵世杰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孙小红双双受到处罚。
< p >赵世杰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特别是,他利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在重审孙小果一案时,违反事实和法律规定,徇私舞弊,指使和要求法官在判决中枉法裁判。结果,孙·小果的死刑被减为20年有期徒刑,造成了不利影响和严重后果。他被判缓刑一年,他的退休福利由二级检查员决定。
< 1999年3月孙小红担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在孙小果案二审期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未能坚持独立审判的原则,将孙小果的死刑减为死缓两年,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影响。他的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他被党警告了
今年2月20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判处罪犯孙小果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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