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例海洋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被判刑
2020-03-27 19:01热点新闻
原标题:海南首例海洋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这张照片显示了审判的现场。海口海事绘图法院
海南首起海洋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判给三名被告超过860万元
本报海口3月26日电(黄海军、陈思如)海口海事法院26日开庭审理海南省首例海洋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责令被告海南中汇疏浚工程有限公司、陈锶、海口柳园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赔偿环境污染损害860多万元,并在全国媒体上公开道歉。
据了解,自2018年10月下旬以来,海口12345热线已收到许多市民举报,称泥船正在海口梅丽莎附近海域倾倒建筑垃圾执法机构通过无人机检查捕捉到了海上倾倒,然后当场拦截了涉案的泥船。证据确定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的原告,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三名被告多次在海上非法倾倒废弃物并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为由,要求三名被告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名被告辩称,他们倾入海中的是干净的疏浚物,有毒物质含量没有超过排放标准,也没有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检察官声称倾倒在海里的泥浆数量计算错误,远远超过实际数量;三名被告道歉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
为查明三名被告倾倒行为造成的具体损害,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依法鉴定损害金额据评估,船舶倾倒入海的建筑垃圾中含有镉、汞、镍、铅、砷、铜等有害有毒物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860多万元
海口海事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海口市外的一家房地产公司与柳园公司签订了海口市某房地产项目两个地块的土石方开挖和建筑垃圾清运合同,柳园公司与中汇公司签订了合同,将上述项目的土石方开挖和垃圾清运交由中汇公司完成。陈老,作为后者的处理者,签署了合同。2018年10月至12月,中国外汇公司数次将其建筑垃圾倾倒入梅里沙附近海域。
海口海事法院认为,中汇公司向海洋倾倒建筑垃圾未申请海洋倾倒许可证,其海上倾倒构成犯罪,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实际损害和持久影响,也侵犯了梅沙海域周围人民享有的美丽生态环境的精神利益。陈锶是本案涉及的非法倾倒行为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并已派出其所有船舶实施非法倾倒行为,并获得了大部分项目资金。柳园公司从最初的监管不力转变为放任合作、共同实施非法倾倒。因此,三被告构成共同侵权,依法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由于三名被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他们的相关辩护未被接受。综上所述,海口海事法院依法支持公益诉讼原告的所有主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