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检验:使用非碘盐将对生产和销售假冒产品的犯罪行为负责_新浪新闻
2020-03-31 16:16热点新闻
< p >原标题:最高检查:使用非碘盐作为碘盐将被起诉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盐买卖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20年2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p >最高人民检察院< p > 2020年3月27日< p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盐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20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为适应盐业体制改革,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建发市字2002年第6号)。< p >废除这一解释后,使用非碘盐作为碘盐或非食盐(如工业盐)作为盐的人将很难危害盐的安全。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0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食品安全危害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的规定, 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同情况下的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p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