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泗县多部门联合公告:禁止捕捉和销售野生海马及其产品
2020-04-02 18:34热点新闻
原标题:浙江省嵊泗县多部门联合公告:禁止捕捉和销售野生海马及其产品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4月2日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检察院获悉,该院会同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禁止在本县捕捞、交易和销售野生海马及其产品的联合公告》,全面禁止在本县捕捞、运输、加工和管理野生海马及其产品。< p >公告要求禁止县内所有村庄、城镇和渔港从事野生海马及其产品的买卖。全县范围内的农贸市场、海鲜干货商店、保健品商店、餐馆等经营场所,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野生海马及其制品加工经营活动;公民如发现捕捞、出售野生海马等行为,可向公益损害诉讼非法平台、消费者权益投诉热线或渔政部门举报。经调查,有关部门将依法惩处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p >河马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深受人们的喜爱,但所有野生河马物种都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据报道,今年以来,嵊泗县检察院发起了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公益诉讼。它调查了该县所有的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保健品商店和手工艺品商店,发现了400多匹野生海马。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取得和使用特殊标志,未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和检疫证明。到目前为止,它们都已经下架了。针对这一问题,嵊泗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严格监管,严厉查处非法捕捞、买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此外,舟山市的定海、普陀、岱山等县的检察机关也在与当地职能部门联系,促进对野生海马的保护。单击以输入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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