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3 20:45热点新闻
原标题:北京市政府授予京开区165项市级行政权力
《北京日报》特约记者从正在举行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一系列优质发展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政府在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部分市级管理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授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行使决定》赋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行使165项市级行政权力。
在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权限的基础上,市政府进一步将部分市级管理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授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赋权主要来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民防办、市侨办和市人才局,它们有16个委员会。
不仅如此,《行使决定》还赋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361个区级行政权力,在165平方公里的新扩大区域行使。与土地有关的规划审批、土地级别的开发和转让管理权、与经济发展有关的经济管理权、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开发建设权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行使。区一级管理局涵盖18个领域,包括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交通、供水、商业、卫生、应急、市场监督、人民防空、园林绿化、医疗保险和统计。
授权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承担亦庄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并承担亦庄新城规划范围内的一级土地开发和出让管理。市场监管、税收、统计等经济管理范围已扩大到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投产的所有审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均由经济开发区办理,其中9项规划事项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过经济开发区分局行使。
据区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和管委会对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负主要责任,负责165平方公里新拓展区域经济管理职能,协调新城建设。
开放区60平方公里的规划范围赋予管委会区级行政权力,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亦庄新城占地225平方公里,赋予市、区管委会土地规划、经济管理、开发建设和产业促进的行政权力。
根据市委常委会关于“经济开发区要有更大的权力,对市政府直接负责”的要求,除了下放权力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经济开发区应被赋予更多的自主经营权,从而实现“经济开发区应在经济开发区内办理”。市政府授予开区管委会的市级权限在亦庄新城范围内统一实施。
为了企业和人民的利益,经济开发区进行了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设立了行政审批机构,实行了“一章审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以增权扩能为契机,推进自身改革,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案程序,精简办案材料,缩短办案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引领全市优化经营环境、推进“管理服务”改革等经济管理工作。
此外,在60平方公里范围内,管委会应当统一履行区级行政处罚职责。在165平方公里范围内,通州区和大兴区将继续在除市场监管以外的所有其他领域行使各自的行政处罚职责。经济开发区应加强与市相关部门、通州区、大兴区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事后监督工作,防止脱节和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