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天下午于人民大会堂落下大幕。此次的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2号、13号、14号主席令做出公布。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与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张德江委员长主持此次的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共有170人出席此次的会议,出席人数和法定的人数相符。
此次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京、沪、穗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少数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际拥有人数为2974人。
会议还表决了相关的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以及陈竺出席此次的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最高法周强,最高检曹建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一部分的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此次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