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退市新规提出对于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予以完善,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严格执行市场交易类与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同时增强退市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新版退市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存有“欺诈发行”或者是“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市场反映强烈不合法律的行为,倘若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是由于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交易所应该要暂时停止其股票的上市交易。“欺诈上市”如果认定的话,交易所原则之上在一年之内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