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消息: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做到全覆盖。第一书记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主要从各级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第一书记的主要职责任务是: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1至3年,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要加强第一书记考核和关心关爱,确保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组织部门要牵头组织,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农办、扶贫等部门要开展涉农、扶贫等政策和技能培训,加强业务指导。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选派工作,力戒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