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释放社会投资潜力助力实体经济;部署建设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坚持市场主导,发展创业投资,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动能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支持“双创”,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会议确定,一是支持骨干企业、创新中心、保险公司等参与创投,壮大面向中小企业的天使投资。按照内外资一视同仁原则,鼓励外资扩大创投规模。有序发展投贷、投保、投债联动等新产品。二是发挥主板、创业板和地方性股权交易场所功能,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机制,畅通创投的上市、并购重组等退出渠道。三是支持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支持国有创投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四是对专注长期投资的创投企业在税收优惠、债券发行、政府项目对接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五是优化市场环境,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出台限制创投企业准入和发展的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行业自律和信用约束,坚持适度、差异和统一功能监管,打击违法违规募集资金,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会议认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部署,推进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深化改革开放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更大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有利于提升国家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迈向中高端。一要发挥科教资源丰富的优势,聚焦突破重大前沿基础研究难题。二要以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为重点,加快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研发创新体系。三要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汇聚全球创新资源,提升区域发展层级。四要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措施,突破外籍人才永久居留和创新人才流动等体制瓶颈,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草案完善了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靠法律手段加大对利用“伪基站”等开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的惩戒力度,同时增强公众防范意识,维护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