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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烈士邱少云 两被告道歉赔偿

新闻联播直播: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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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0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侮辱邱少云烈士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还判决被告加多宝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云烈士的弟弟邱少华赔礼道歉;并判决被告孙杰和加多宝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2013年5月22日,被告孙杰在新浪微博上以名为“作业本”的账号发文称:“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该文在31分钟后转发即达662次,点赞78次,评论884次。 被告加多宝公司无视“作业本”微博话语体系中“烧烤”的特指现象,于2015年4月16日,以公司新浪微博账号“加多宝活动”发文称:“多谢@作业本,恭喜你与烧烤齐名。作为凉茶,我们力挺你成为烧烤摊CEO,开店十万罐,说到做到。”孙杰也与加多宝公司进行了互动。

  为此,邱少云烈士的弟弟邱少华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被告孙杰和加多宝公司对邱少云烈士进行侮辱、丑化,用于市场营销的低俗行为,要求两被告赔礼道歉,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邱少云烈士生前在战斗中表现出的舍身取义、爱国为民的精神,在当代中国社会有着广泛的道德认同,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被告孙杰发表的言论将“邱少云烈士在烈火中英勇献身”比作“半边熟的烤肉”,是对邱少云烈士的人格贬损和侮辱,属于故意的侵权行为。被告加多宝公司在其精心策划的“多谢活动”中,应当对所感谢的对象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而未尽到,导致较大社会负面影响产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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