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推动稳定、扩大就业打造高素质劳动者队伍;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兜住基本民生底线。
会议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的就业,对发挥人的创造能力、促进群众增收和保障基本生活、适应人们对自身价值的追求,都有重要意义。“十三五”时期,要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要努力增加就业。发展先进制造业,带动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催生适应多样化需求的新业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扶持灵活就业等新形态。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向中西部和东北转移。二要以“双创”和新动能培育带动就业。发展共享经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有利于创业的政策环境,加大对初创企业政策扶持。落实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创业税费优惠。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三要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帮扶。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就业援助等,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在化解过剩产能中妥善做好职工安置。推进就业扶贫。四要建设更多便利就业的信息平台,实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政策,健全劳动者素质提升长效机制。
会议认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标志,是防止冲破道德底线的基本要求,也是补上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需要。过去一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围绕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做了大量工作。会议确定,一是各级财政要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置,确保投入只增不减。中央财政已拨付的救助补助资金要抓紧到位。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二是全国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落实到基层。三是指导各地加大受灾群众困难排查力度,对因去年特大洪涝灾害仍住在临时安置住所的受灾群众,今年要全部帮助解决住房问题。会议强调,要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防止物价波动影响困难群众生活。改善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的保障条件。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给困难群众更多关爱和温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