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分享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创业创新便利群众生产生活;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措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助力老有所养;通过《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草案)》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会议指出,发展分享经济,依托互联网平台优化配置分散资源,化解过剩产能,壮大新动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加广泛深入推进“双创”,创造更多就业,便利群众生产生活。
一要合理界定分享经济业态属性,坚持市场导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各类市场主体大胆探索,发展分享经济。二要清理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相关制度,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税收、社保等政策,加大对分享经济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共享,营造分享经济发展更好环境。三要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审慎出台新的准入监管政策,破除行业和地域壁垒,强化分享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监管。四要落实各方责任,促进分享经济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公平竞争。建立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共治机制。依法严打泄露滥用个人信息等行为。
会议认为,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养老保障需求。会议确定,一是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为个人和家庭提供差异化养老保障,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长期护理等养老保险,建立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二是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可靠运营。鼓励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兴办养老机构。三是落实好国家支持保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财税政策,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支持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切实防控风险。
会议通过《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草案)》。草案立足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突出对融资担保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规定了融资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经营规则和支持措施,强化地方监管职责,严格风险防范。
会议还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