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探索形成可复制经验,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确定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措施,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乡村振兴。
会议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从实施“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到推进“证照分离”,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破解准入不准营顽疾、更大释放创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在前期已对116项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试点基础上,由上海市进一步在浦东新区对商事制度、医疗、建设工程等10个领域47项审批进行改革试点,推进“照后减证”。一是凡不涉及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政策的生产许可前置条件一律取消。企业申请并作出质量安全承诺后,可先领取生产许可证开展生产。二是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等审批。对港口经营许可、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等16项审批改为实行告知承诺制。缩短药品、医疗器械准入周期。三是推行网上办税。全面推行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综合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上述改革通过一年试点,形成更多可复制的经验,向上海全市和全国更大范围推广。国务院将按法定程序正式修改有关行政法规。各地都要积极探索,使政府把更多精力放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竞争环境,让市场主体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会议指出,进一步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等返乡下乡创业,有利于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辟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会议确定,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一是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享受当地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将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二是将“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下乡创业企业。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腾退的指标优先用于返乡下乡创业。三是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培训行动,使有意愿的创业者都能接受一次财政补贴的创业培训。四是实施引才回乡工程,吸引专家学者、技能人才、工商资本参与扶持返乡下乡创业。五是按规定将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纳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和救助体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