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2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向第五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
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任命了第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他们是:主任沈春耀,副主任谭惠珠、张勇,委员刘廼强、陈冬、陈弘毅、武增、莫树联、黄玉山、黄柳权、梁美芬、韩大元。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共12人,由内地人士和香港人士各6人组成,任期5年。第四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已经结束任期。
王晨主持颁发任命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