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系列报道今天为您讲述天津五四运动杰出的领导者之一——于方舟的革命事迹。
于方舟,1900年生于天津,1917年考入天津直隶省第一中学。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于方舟组织“学生救国团”,任团长,并先后当选为天津学生联合会评议委员、天津市各界联合会学生代表。
1920年1月,因要求政府释放被捕的爱国人士,于方舟与周恩来等请愿代表被捕入狱。在狱中,他与周恩来等同志与敌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在全国舆论和天津各界群众的声援下,于方舟等人被反动当局释放。
获释后,于方舟化名于绍舜考入南开大学,并组织了马克思主义研究会。1922年,于方舟经李大钊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建立社会主义青年团天津地区执行委员会,任委员长。同年,在中共中央和地方区委领导下,他主持成立了中共天津地方执行委员会,任书记。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党确立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10月,北方局制定了《北方暴动计划》,决定在京津地区发动大暴动。于方舟领导了冀东第二次玉田暴动,他在战斗中被敌人包围,不幸被捕。1927年12月30日,于方舟被敌人杀害,年仅27岁。
如今,于方舟的家乡天津市宁河区正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七里海湿地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建设美丽乡村,打造成为宜居宜业的天津生态环境建设的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