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陕西、吉林个别幼儿园违规给幼儿服用“病毒灵”事件,教育部、卫计委日前发布通报,对全国幼儿园、中小学进行排查,要求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及幼儿园、中小学必须按照规定,严格管理幼儿园及学生健康服务工作。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要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治疗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