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今日说法】【权家的的房屋】;村民老权是江苏省徐州市的村民,他有两次婚姻,第一次是和李玉侠,生育儿子李峰,当年夫妻共建三间平房,离婚后和孔女士结婚,生育一个不女儿。老权曾口头允诺把这三间房留给儿子李峰继承。老权在病重时,曾要求见儿子李峰一面遭到拒绝,他就到公证处立下遗嘱,那三间房留作女儿继承。在老权去世后,李峰拆除其中一间房屋,盖起二层小楼,遭到孔女士的强烈反对并起诉法院。经法院审理,承认遗嘱有效,但孔女士只能继承其中的一半,另一半由李峰继承。
评论;本来是一家人,却闹得势不两立对博公堂,这恐怕是死者不愿意看到的。